简介
本书采取“总一分”结构,即从讨论健康法总论开始,逐步延至医事法、公共卫生法、健康产品法、健康保障法四个分论。既系统讨论了健康法概念、调整对象、基本原则、逻辑起点、制度体系、研究范式等学术界长期争议的基础理论问题,亦关注知情同意、损害鉴定、医疗美容、非医师行医、器官移植、食品安全、传染病防控、精神障碍者监护、临床试验、医保欺诈等制度规则问题的解构与完善,同时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回应了自愿施救与法定施救、医疗旅游、远程医疗、医疗人工智能、基因编辑、医保医师监管等新兴现实问题,体现出健康法确认、保护和实现健康权的精神。